一名78歲老翁今年5月乘坐的士至牛頭角彩仁樓外期間,從後用鐵線向的士司機勒頸及擊打其頭部,早前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,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監10個月。 辯方求情提到被告有多種長期病患,包括糖尿病、高血壓、末期腎衰竭等,之前經歷過斷腳,加上被告坦白認罪,感到後悔,案發至今已還押多時,希望法庭作出量刑考慮。 裁判官林子勤表示,案情相當嚴重,被告攜帶特製工具向的士司機的頭部及頸部施襲,明顯有預謀犯案,嚴重性達到可以「殺死人」,判處重的刑罰是唯一選擇,但考慮被告認罪,以及在精神報告了解到他患上精神病,酌情扣減刑期後,判囚10個月。 控罪指,被告林芳雄於今年5月21日,在牛頭角彩德邨彩仁樓外一輛的士上襲擊一名男子,造成身體傷害。他另外被控同日在同一輛的士上,管有攻擊性武器,即一把𠝹刀,意圖作非法用途。